家庭類外勞重招函與入簽函合一 未來直聘案件 雇主須自辦重招函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家庭類外勞重招函與入簽函合一 未來直聘案件 雇主須自辦重招函

2014-03-21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三月廿一日台北報導】為簡化行政程序,未來家庭類外勞的重新招募函與入國引進函將二合一,勞動部將不再發給入國引進函,雇主直接持重新招募函引進家庭類外勞即可,為配合該程序改變,若是雇主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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