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隱私資料 須與職務有正當關聯 採個案認定 違者最高處30萬元罰鍰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要求隱私資料 須與職務有正當關聯 採個案認定 違者最高處30萬元罰鍰

2014-10-03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月三日臺北報導】配合就業服務法修訂,臺北市政府勞動局修正「臺北市政府處理違反就業服務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針對第5條第2項第2款規定,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違反求職人或員工意思,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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