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用250人以上 雇主應提供托兒設施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僱用250人以上 雇主應提供托兒設施

2014-10-07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月七日臺北報導】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3條第1項規定,僱用人數250人以上的雇主,應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適當的托兒措施。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統計,約有807家單位應依法提供托兒設施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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