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工時工作者 雇主應有必要安全措施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高工時工作者 雇主應有必要安全措施

2015-01-19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一月十九日臺北報導】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表示,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2款規定,雇主對於輪班、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等異常工作負荷,應規劃及採取必要安全衛生措施。日前發生一起個案,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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