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聘藍領外勞文件效期 即日起修正 被看護者在我國無親屬 免附戶籍謄本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雇主聘藍領外勞文件效期 即日起修正 被看護者在我國無親屬 免附戶籍謄本

2015-02-02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二月二日臺北報導】由於戶籍謄本可運用內政部戶役政資訊系統查知,勞動部簡政便民,修正「雇主申請招募第二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對於被看護者在我國無親...

你已經是訂戶?

加入會員-暢讀所有內容

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