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辦處增加勞動契約附約 列必備文件 事業單位曾遭投訴者 增聘泰勞應簽訂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泰辦處增加勞動契約附約 列必備文件 事業單位曾遭投訴者 增聘泰勞應簽訂

2008-02-29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二月廿九日台北報導】有鑒於部份雇主未依勞動契約規定,提供泰勞膳宿費及回程機票,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台北分處新增勞動契約但書,過去曾被泰勞投訴的事業單位,後續申請引進泰勞時,該處將要求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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