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承接外勞比率或數額基準2/29公告 製造業上限由30%降為20% 需定期查核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雇主承接外勞比率或數額基準2/29公告 製造業上限由30%降為20% 需定期查核

2008-02-29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二月廿九日台北報導】勞委會今天公告雇主接續聘僱外國人之比率或數額基準,其中製造業接續聘僱上限規定將由現行以申請月前2個月往前推算1年平均之本國勞工保險投保人數之30%,修正為以申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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