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提案 彈性放寬看護工調派期限 病況、失能較嚴重 建議可彈性延長 2015-04-02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四月二日臺北報導】依現行規定,個人聘僱的家庭看護工陪同被照顧人入住養護機構,除須事先申請外,也有1年內累計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的限制,避免照顧資源重疊與浪費,並減少非法使用,但也因此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