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入國通報單及通報證明書 即日起生效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修訂入國通報單及通報證明書 即日起生效

2008-01-25

【外勞社消息】勞委會修訂「雇主聘僱外國人入國或接續聘僱外國人通報單」及「受理雇主聘僱外國人入國或接續聘僱外國人通報證明書」,即日起生效;本社以電子郵件寄送,未收到請電(02)2765-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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