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肺結核 須持續服藥6個月以上 新北下半年仲介研習 說明傳染病防治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治療肺結核 須持續服藥6個月以上 新北下半年仲介研習 說明傳染病防治

2015-09-14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九月十四日臺北報導】衛生福利部先前修法,放寬外勞患有肺結核符合條件可留臺治療,部分雇主仍擔心有傳染風險。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說明,結核菌是透過飛沫傳播,只有傳染性肺結核病患才有機會傳染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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