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通過 調動勞工五原則入法 明訂競業禁止最長2年 需給合理補償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立院初審通過 調動勞工五原則入法 明訂競業禁止最長2年 需給合理補償

2015-11-16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一月十六日臺北報導】立法院衛環委員會11月16日初審通過《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將雇主調動勞工五大原則、競業禁止與最低服務年限明訂入法;其中明確規定勞工擔任的職務能接觸或使用雇主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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