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不具投票權 需出勤者正常上班  周六大選 雇主未依法給假將處2萬元罰鍰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外勞不具投票權 需出勤者正常上班  周六大選 雇主未依法給假將處2萬元罰鍰

2016-01-12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一月十二日臺北報導】勞動部表示,105年1月16日為第14任總統、副總統與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該日具投票權且原經排定應該上班之勞工,指定放假一日,照給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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