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函釋放寬 產後女性可從事夜間工作 2016-03-08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三月八日臺北報導】由於《勞動基準法》規定女性產後一年內不得從事夜間工作(午後10時到清晨6時),雇主違法將處9萬元至45萬元罰鍰,但是現代很多婦女並未親自照顧或哺乳子女,勞動部8日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