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函釋放寬 產後女性可從事夜間工作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勞動部函釋放寬 產後女性可從事夜間工作

2016-03-08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三月八日臺北報導】由於《勞動基準法》規定女性產後一年內不得從事夜間工作(午後10時到清晨6時),雇主違法將處9萬元至45萬元罰鍰,但是現代很多婦女並未親自照顧或哺乳子女,勞動部8日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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