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人以上企業 須有職場性騷擾防治措施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30人以上企業 須有職場性騷擾防治措施

2016-04-06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四月六日臺北報導】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公布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事業單位,2家均為「雇主未盡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義務」而受處分,即雇主未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第1項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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