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洋外籍船員 限自行或透過仲介聘僱 條例草案將審查 公布後6個月施行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遠洋外籍船員 限自行或透過仲介聘僱 條例草案將審查 公布後6個月施行

2016-06-01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六月一日臺北報導】立法院經濟委員會6月1日審查「遠洋漁業條例草案」、「漁業法」及「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為掌握遠洋漁船僱用非我國籍漁船船員的狀況,行政院所提...

你已經是訂戶?

加入會員-暢讀所有內容

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