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修正聘僱招募類書表 簽名改簽章 過渡期2個月 首聘家庭類雇主須用新書表 2016-07-01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七月一日臺北報導】配合家庭類雇主7月1日第一次引進或是接續聘僱家庭看護工或是家庭幫傭,勞動部公告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部分相關申請書,與「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