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前講習 雇主可委託年滿20歲親屬參加 參加網路講習者 中途離開系統會註記 2016-06-30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六月三十日臺北報導】勞動部提醒,家庭類雇主在105年7月1日起第1次引進或接續聘僱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應依規定參加聘前講習,並於申請許可時檢附已參加講習之證明文件,雇主可委託親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