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個月過渡期 雇主續聘外國人留台工作 外國人居留到期 以勞動部申請回執條延期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2個月過渡期 雇主續聘外國人留台工作 外國人居留到期 以勞動部申請回執條延期

2016-11-04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一月四日臺北報導】因應就服法第52條外國人期滿免強制出國規定於11月5日生效,由於雇聘辦法與外國人轉換準則修正都尚在預告期,勞動部4日函釋過渡期間作法,雇主所聘僱外國人其聘可期間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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