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增列休假文字 泰辦處已提報國內 須確認外文翻譯 目前送件依現行版本 2016-11-25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一月廿五日臺北報導】勞動部日前發函予各外勞輸出國駐台辦事處,因就業服務法第52條修正已生效,建議增列外勞於聘僱許可期間得請假返國的文字。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勞工處表示,因涉及勞動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