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辦處公布新版勞動契約 1/5生效 緩衝期可於領件時補正 不影響審查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越辦處公布新版勞動契約 1/5生效 緩衝期可於領件時補正 不影響審查

2017-01-04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一月四日臺北報導】配合台灣法令調整,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1月4日公告「家庭看護工」、「近海船員」、「廠工、營造工、養護機構」以及「雙語人員、廚師」等業別之勞動契約範本,自1月5日生效。...

你已經是訂戶?

加入會員-暢讀所有內容

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