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方公告3年期滿續聘契約認證程序 取消廠工投保意外險 增家屬同意書 2017-01-19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一月十九日臺北報導】就業服務法第52條修正,取消外勞每工作3年需返國規定。為保障在台印勞權益,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發布公告,要求辦理續聘3年不返國申請案件,應提出台灣保險、家屬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