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滿續聘逾2.6萬件 轉聘3千餘件 未幫聘僱期滿外勞續轉聘 將罰6萬元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期滿續聘逾2.6萬件 轉聘3千餘件 未幫聘僱期滿外勞續轉聘 將罰6萬元

2017-03-09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三月九日臺北報導】勞動部重申《就業服務法》於105年11月3日修正公布刪除外勞於聘僱期滿應出國1日始得再入國工作的規定,雇主應於聘期屆滿前2個月至4個月內,為願意繼續受僱的外勞申辦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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