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兒童節國定假日 雇主應依法給假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清明、兒童節國定假日 雇主應依法給假

2017-03-31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三月卅一日臺北報導】彰化縣政府勞工處提醒,修正後的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皆為國定假日,雇主若請勞工當日上班,依法應加倍發給工資;勞資雙方若協商另擇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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