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法修正三讀通過 食用犬貓可開罰 罰鍰5至25萬元 農委會將持續宣導 2017-04-11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四月十一日臺北報導】立法院會4月11日通過「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現行動保法第12條第3項規定,任何人不得宰殺犬、貓或販賣其屠體,此次修法將「購買」、「食用」、「持有」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