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84-1生效 以地方發文日為準 每月240小時 薪資不得低於26,787元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勞基法84-1生效 以地方發文日為準 每月240小時 薪資不得低於26,787元

2017-04-25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四月廿五日臺北報導】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提醒,養護機構申請勞動基準法第84-1核備,應以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同意核備的「發文日」為生效日,在此之前的工時、例休假及女性夜間工作,均應按勞基法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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