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期滿續聘或轉聘 仲介不得收取額外仲介費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外勞期滿續聘或轉聘 仲介不得收取額外仲介費

2017-05-25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五月廿五日臺北報導】《就業服務法》第52條已取消外籍勞工3年期滿須出國1日規定,外籍勞工在台工作滿3年不必出國1日,得由原雇主續聘或新雇主接續聘僱。因此勞動部修正「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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