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介紹費 聘僱契約生效始可收取 重建處:服務費不得預收 解約需退費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登記介紹費 聘僱契約生效始可收取 重建處:服務費不得預收 解約需退費

2017-07-11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七月十一日臺北報導】仲介業者依法得收取的費用及金額,是雇主近期較常諮詢的問題,且多數投訴案件都是發生在雙方發生糾紛時。台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說明,仲介依法得向雇主收取的費用為登記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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