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重申年度終結特休未休完雇主應給薪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勞動部重申年度終結特休未休完雇主應給薪

2017-07-13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七月十三日臺北報導】勞動部重申,勞基法第38條規定,勞工於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特別休假日數,不論未休原因為何,雇主即應發給勞工特別休假未休日數之工資;至於該工資是在平均工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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