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修正雇主資遣、解僱本勞裁量基準 如超出一定人數比例 將不予外勞申請許可 2007-02-09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二月九日台北報導】為保障本勞工作權益,勞委會表示,雇主在申請第2類外勞之日前2年,如有資遣或解僱本勞達一定比例者,將不予核准申請案。勞委會並舉例,200人以上勞工,雇主資遣或解雇本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