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家庭看護工調派機構有條件延長 健檢項目無異常與曾參與機構消防演練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外籍家庭看護工調派機構有條件延長 健檢項目無異常與曾參與機構消防演練

2019-12-17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二月十七日臺北報導】勞動部放寬外籍家庭看護工陪同被看護者至護理之家等機構時,原則上仍以3年不超過18個月的上限為主,如還是有照顧需求延長調派時間,雇主檢具申請調派之日前12個月內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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