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旅宿業須經核定 始可收住居檢者 2020-09-26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九月廿六日臺北報導】臺中市政府宣布,旅宿業除非經核定為居家檢疫替代所,否則將不得收住居家隔離者,否則將公布業者名稱及地址,並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最高可處新臺幣15000元罰鍰。 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