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家庭看護工年限延長評點制 11月公告 原雇主提出申請有利 60分即可延長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外籍家庭看護工年限延長評點制 11月公告 原雇主提出申請有利 60分即可延長

2015-10-23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月廿三日臺北報導】外籍家庭看護工工作年限滿12年,符合資格可再延長2年的評點規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長劉佳鈞表示,已政策確定評點分數總分100分,分4大部分評分,學歷、語文能力、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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