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依法提撥勞退金 才可引進外勞 南縣勞工處:三日內補正文件 否則退件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雇主依法提撥勞退金 才可引進外勞 南縣勞工處:三日內補正文件 否則退件

2008-05-26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五月廿六日台北報導】台南縣政府勞工處受理雇主申請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經常發現雇主未依規定成立勞退金提撥專戶,或未按月提撥勞退金。勞工處表示,如發現雇主申請時,未依規定辦理,將通知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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