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要求外勞從事許可以外工作 高市查獲23件 初犯者處3萬元罰鍰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雇主要求外勞從事許可以外工作 高市查獲23件 初犯者處3萬元罰鍰

2008-12-10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二月十日台北報導】部分雇主不清楚法令規定,聘僱外籍看護工要求從事照護病人以外工作,如協助看顧店面、至他處照顧嬰孩等,高雄市勞工局提醒,引進外勞務必要依照勞委會核可事項指派工作,一旦...

你已經是訂戶?

加入會員-暢讀所有內容

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