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僱勞工應考量工作能力、經驗等 限制年齡 最重將處新台幣150萬元罰鍰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聘僱勞工應考量工作能力、經驗等 限制年齡 最重將處新台幣150萬元罰鍰

2009-07-27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七月廿七日台北報導】對於部分雇主以勞工年齡超過65歲為由,拒絕聘僱。勞委會指出,雇主不應單一「年齡」為由來回絕應徵者,應以工作經驗、能力等考量,如有雇主在求才時限制65歲以上勞工,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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