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調移或補休五一者 提早告知勞工  未依法給假或給薪者 處2萬至30萬元 -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有調移或補休五一者 提早告知勞工  未依法給假或給薪者 處2萬至30萬元

2012-04-27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四月廿七日台北報導】五一勞動節將屆,勞委會27日指出,勞動節是勞基法規定應放假日(國定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給薪;至於部分企業若是依勞基法2周84小時工時為基準,比照公務員實施周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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