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泰勞工作條件 勞工處須切結 彌封函文領件時核發 仲介不得拆封 2012-12-13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二月十三日台北報導】由於泰國勞工部對於所有引進泰勞的申請案件,認為需要一份正式函文,由各泰國駐當地代表處進行切結,確保雇主提供合理勞動條件,即日起仲介業者送件申請,辦理文件驗證取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