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2 年 8 月15日臺北報導】勞動部日前修正發布「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部分條文,修正重點為強化事業單位安全衛生設施及健全工作場所防災作為、提升工作場所動力機械及自設道路之安全防護機制、明定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資格,並因應外送平臺業者運送商品逐漸多元,擴大保護外送作業樣態,有效防止職業災害。
勞動部說明,雇主對於鑽孔機、截角機等旋轉刃具作業,勞工手指有觸及之虞者,應明確告知及標示勞工不得使用手套,並使勞工確實遵守,另對於加壓成型之機械有危害勞工之虞者,無論是否使用模具作業,均應有相關之安全裝置,以及工作場所自設道路之邊緣及開口部分,也要求雇主應設置足以防止車輛機械翻落之設施,以避免工作人員傷亡。
勞動部表示,為防止高空工作車人為操作不當造成之職業災害,已修正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規定,新增該操作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職類,這次修正設施規則,特別要求雇主對於高空工作車,應指派經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訓練合格之人員進行操作,由於111年7月7日起才得辦理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之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考量其訓練量能,該項規定緩衝至113年1月1日施行,使事業單位有充足時間派員接受訓練,以確保操作人員之作業安全。
鑑於醫療法已明定醫療機構對於所屬醫事人員執行直接接觸病人體液或血液之醫療處置時,應全面提供安全針具,且就扎傷事故並採取多元預防措施,因此刪除扎傷事故之通報規定。
另外,外送平臺業者近來運送商品已逐漸多元,擴及生鮮及雜貨等物品,不侷限於食品,為擴大保護外送作業樣態,一併修正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