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楊孝慈2022 年 9 月1日臺北報導】為擴大勞工健康保護的涵蓋對象,同時兼顧勞工提供勞務場所具分散性質的事業單位,勞動部去年12月22日已修正勞工健康保護規則,大幅增加適用勞工健康保護的涵蓋對象。台北市勞動檢查處表示,截至7月底止,轄內依法應配置健康服務醫護人員的事業單位,勞工總人數在200人以上者達成率約已達七成,將逐年進行專案檢查,若未依規定配置,經限期仍未改善者,最高將處15萬元罰鍰,

自今年元月起,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50人以上未滿99人,且其中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在1人以上未滿49人者,應特約勞工健康服務之醫護人員,辦理健康管理、職業病預防及健康促進等勞工健康保護事項。

另外,原以同一工作場所勞工人數計算超過50人以上者為適用範圍,修法後刪除「同一工作場所」,以事業單位勞工人數計算應僱用或特約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醫護人員及相關人員之人力,避免同一事業單位的勞工因所處不同工作場所,而影響其享有健康服務的權益。

勞檢處統計,截至今年7月31日止,台北市轄內依法已配置勞工健康服務醫護人員的事業單位,勞工總人數在300人以上者有505家、達成率接近7成,受保護勞工有70萬人;勞工總人數在200至299人者有342家、達成率接近7成,受保護勞工有8萬人;勞工總人數在100至199人者有770家、達成率接近6成,受保護勞工有10萬餘人及勞工總人數在50至99人者有166家、達成率5成,受保護勞工有1萬餘人。 

勞動局表示,健康服務項目包含勞工體格(健康)結果分析、辨識與評估工作場所環境、作業及組織內部影響勞工身心健康的危害因子,並提出改善措施建議等事項。

為守護勞工健康以及職場安全,提升事業單位的臨場服務醫護人員配置率,該局已指示勞動檢查處逐年進行專案檢查,擴大保護台北市勞工健康,估計受照護的勞工可達上百萬人。 

勞動局並呼籲各事業單位應重新審視適用臨場健康服務醫護人員配置規定,並依相關規定辦理臨場健康服務,事業單位若未依規定配置醫護人員辦理臨場健康服務,經通知限期改善而未改善者,將處以3萬元至15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