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楊孝慈2022 年10 月17日臺北報導】行政院於10月11日公告9月18日池上震災災區範圍,為花蓮縣玉里鎮、富里鄉、卓溪鄉、瑞穗鄉、萬榮鄉與台東縣鹿野鄉、延平鄉、關山鎮、池上鄉及海端鄉,並自9月18日生效。為協助受災民眾,勞動部勞工保險局配合災害防救法規定,針對災區因災害致家庭經濟有嚴重損失的勞保、職保、就保、農保及國保被保險人,將依縣府所送受災名冊主動比對,給予6個月的保險費補助,民眾不需提出申請。

此外,災害防救法提供勞保、職保被保險人傷病給付,於災區因天然災害導致傷病而不能工作,且未能取得原有薪資者,得自治療當日起請領傷病給付,普通傷病給付門診治療即可請領。

勞保局進一步說明,災區內領取政府核發死亡、失蹤、重傷、安遷、住屋受災等受災救助金之勞保、職保、就保、農保、國保被保險人,災後6個月(111年9月份至112年2月份)自付部分保險費免繳,由政府補助。勞保局將依花蓮縣及台東縣政府所送名冊主動辦理,民眾不需提出申請。

勞保、職災保險的被保險人,於災區因天然災害致傷病不能工作,未能取得原有薪資者,得自治療之日起,填寫傷病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連同傷病診斷書,向勞保局請領傷病給付。

至於勞保給付案件,投保單位因受災無法代為申請時,可由申請人直接向勞保局提出申請,申請書可免蓋投保單位印信。若無法提供金融機構帳號入帳者,勞保局同意開立個人支票,寄發給申請人。如申請人無法取得戶籍謄本或其他證明文件不足時,均可填寫完整身分證統一編號,由勞保局與戶役政連線查詢,或是由被保險人或申請人以切結方式辦理,藉此簡化受災民眾申請手續,並從速核發。其餘農保、國保給付及勞工退休金申請,也將依前述原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