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0年10月21日臺北報導】針對家庭看護工行蹤不明後,依法雇主須等3個月方可申請遞補,對此藍、綠立委多人關切提出質詢,建議家庭看護工行蹤不明原因,屬不可歸責於雇主,要求縮短遞補空…<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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