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藍委提案延長外籍家庭看護工在台年限 不可歸責雇主看護工行蹤不明 免除空窗期 FWA 編輯部 5 年 ago share【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0年10月14日臺北報導】外界對家庭看護工在台工作年限最長14年一直盼能再延長,以及不可歸責雇主責任的外籍看護工行蹤不明,需有3個月的空窗期才能聘僱新的看護工,希望能刪除3個月…<詳全文> 想了解更多資訊?加入會員-暢讀所有內容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