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九月十二日臺北報導】下星期二就是中秋節(113年9月17日),勞動部指出,「中秋節」為國定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雇主應給予勞工休假,當日工資照給。雇主如徵得勞工同意在中秋節當天出勤,工資應依法加倍發給。至於中秋節如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假。 勞動部勞動條件…<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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