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王甲律師                                                                                                                                                                   2025/08/04

人才是企業最重要的資產,法遵與管理缺一不可

在現代企業營運中,「人」始終是最關鍵的資產,而「人力」則是驅動企業執行與創新的原動力。若企業欲充分發揮人力潛能、實現經營管理目標,勢必要落實專業且合規的人力資源管理。然而,在全球AI科技迅速演進之際,企業不僅要因應數位轉型挑戰,更須掌握與勞動、人資、個資等相關法令脈動,方能穩健應對未來趨勢。

AI浪潮下,企業需正視勞動法令與個資風險

面對人工智慧導入HR流程的趨勢,企業在優化效率的同時,亦需嚴格遵循勞動法令與公平就業原則。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0條及第23條,員工的出勤紀錄與薪資資料,法定須保存至少五年。此外,《就業服務法》第5條與《性別平等工作法》第7條皆強調,雇主在招聘時不得因性別差異而有所歧視。

值得注意的是,倘若企業利用AI工具篩選履歷時,設定有性別偏好等參數,這些「數位足跡」極有可能成為違反法令的明確證據。過往以人工方式進行的偏好挑選行為較難被追蹤查核,然而AI操作的透明與紀錄性,反倒放大了企業違規風險,務必要特別留意。

個資保護新制度上路,企業需積極備戰

《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草案已於114年3月27日由行政院通過,並送立法院審議,象徵臺灣即將邁入數位治理與個資監理的新階段。草案明定:一旦發生個資外洩事故,不論是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即私人企業),皆有義務採取應變措施、保存事故紀錄,並在符合條件下向主管機關通報。

以HR部門常見的員工出勤紀錄、薪資資料為例,若發生資料洩漏,或是AI操作紀錄外流,企業將面臨實質責任與法律風險。因此,建立健全的個資保護制度,已是企業永續發展不可或缺的一環。

專責機制與行政檢查上路,個資管理須全面升級

修正草案進一步要求公務機關設置「個人資料保護長」,負責統籌內部個資保護工作。而針對非公務機關,主管機關亦被賦權制定個資檔案的安全維護辦法、檢查流程與罰則規範。可預期未來私人企業也將逐步比照公部門,設置專責人員(個人資料保護長)或部門,全面強化資料保護的合規性與透明度。

此外,草案也新增主管機關對非公務機關之行政檢查權限,包括啟動要件、檢查作業設計,以及跨部會協力機制等,使個資保護不再僅是紙上規定,而是具有實質法律效力的落實機制。

中小企業不可輕忽,立即因應以降低法遵風險

對人力資源配置相對有限的中小企業而言,更需及早因應相關法令變革,強化內部控管與教育訓練。未來,個資法令的違規責任不僅止於罰鍰,亦將影響企業聲譽與商業信任基礎。

因此呼籲關注人資議題的企業代表,歡迎報名參加筆者主講的免費線上講座:https://www.surveycake.com/s/yrQKp  (活動資訊請洽外籍勞工通訊社網站首頁),一同掌握人資新世代的法令挑戰與應對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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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王甲律師,巨曜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

【學歷】英屬哥倫比亞大學商業學程、國立東華大學國際企業研究所碩士。

【經歷】眾博法律事務所律師、億光電子法務長、大同公司法務經理、永豐金控集團(駿瀚)總經理特助、光寶科技集團(閎暉)總經理特助、裕隆集團(台元)總管理處、冠德建設總經理辦公室等上市公司商業特助。

現為勞動部講師、勞發署微型鳳凰創業輔導顧問、勞保局講師、中華民國勞資關係協進會調解人、Meet Taipei創新創業評審、新北市新創企業募資媒合會委員等。亦為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國立成功大學等大專院校,及內部稽核協會講師。

專長金融資本市場、科技創新、商事法、勞動法、企業規章檢視、勞資調解、經營權訴訟、行政處分訴願、撤銷訴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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