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月四日臺北報導】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正施行逾半年,勞動部公布113年3至6月職場性騷擾案件通報數共有543件,其中成立333件,雇主對於成立案件之加害者後續處置方式,以記申誡並加強教育訓練最多,其次為記大過、記小過,最重則是解僱。 因應113年3月8日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正施行規定,勞動…<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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