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劉達寬三月四日臺北報導】環境部4日正式公告擴大碳盤查管制對象,包括用電量高、用油或其他化石燃料多的中小型製造業、運輸業、服務業等業者,每年4月30日前應完成前一年的溫室氣體盤查登錄。 環境部表示,本次擴大盤查對象約增加500家事業,業者可先依去年的能源查核申報資料初步判斷是否為潛在盤查對…<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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