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市工輔法裁罰基準 新增特定工廠罰則 已申請納管未提改善計畫 將停止供水電 FWA 編輯部 2 年 ago share【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二月六日臺北報導】因應工廠管理輔導法新增第28-13條規定,台中市政府日前已修正發布「台中市執行違反工廠管理輔導法統一裁罰基準」。經發局呼籲,已申請納管工廠應於今年3月19日前提出改善計畫,違者將依相關規定裁處停止供電、供水,提醒業者務必於期限內向市府特定工廠登記單一窗口提出申請。…<詳全文> 想了解更多資訊?加入會員-暢讀所有內容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