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楊孝慈2025年1月17日臺北報導】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雇主依規定預估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時,須就不足支應數依法提撥款項到專戶,因補足差額而提撥的金額,得全數於提撥年度以費用列支。 勞動基準法56條第2項規定,雇主應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若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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