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九月五日臺北報導】境內聘僱外籍漁工適用勞動基準法保障,然而監委紀惠容、王幼玲調查卻發現,有雇主及仲介業者運用「合意解約」調解人力,致使64位船員在休漁期被迫放無薪假,住宿環境惡劣,不符合法定標準,移工還須自行負擔住宿費用,因此對勞動部、新北市政府提出糾正。 實際受影響人數 遠超預期…<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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