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劉達寬七月九日臺北報導】內政部消防署為落實《消防法》112年新增訂的相關法規,提升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讓消防機關即時瞭解發生火災處所的消防安全設備動作、防火應變措施,以及消防機關辦理檢察業務的依據,因此修正消防機關安全檢查的注意事項。 高樓層設置防災服勤人員 除了明定防焰物品製造、…<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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